易游娱乐城- YY易游体育官方网站- 体育APP实录|国新办就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成果和五年来阶段性成效举行新闻发布会
2026-02-02 1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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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施行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这是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母亲河生机活力的战略性举措。长江十年禁渔时间跨度长,覆盖范围广,全面启动实施五年来,农业农村部牵头抓总,会同相关部委成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协同配合,沿江15省(直辖市)扎实推进,加强政策创设,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禁渔秩序总体稳定,取得了阶段性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为客观评估禁渔五年来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与综合效益,农业农村部委托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中期评估,形成了《长江十年禁渔的探索实践、规律认识与对策建议》等成果,今天我们对中期评估情况和五年来阶段性成效进行介绍。
一是生物多样性恢复持续向好,长江母亲河逐步重现生机活力。旗舰物种长江江豚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它们的生存状况可以直接反映长江生态系统的健康程度。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已经恢复到1426头,比2022年调查时增加177头,成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生态名片。中华鲟放流的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自然种群重建迈出关键步伐。2021—2025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比禁渔前增加43种,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也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禁渔秩序保持总体平稳,共抓大保护氛围持续形成。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涉渔违法行为呈现下降趋势,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智能化手段得到广泛应用,执法监管效能也得到大幅度提升。沿江各地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沿江群众“守江护江”的理念更加牢固,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到“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了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长江江豚是我国现存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也是长江水生生物的旗舰物种,其生存状况直接反映长江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也是检验长江十年禁渔成效的“试金石”。据中国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调查,受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江豚的种群数量从20世纪90年代的2700头下降到2017年的1012头,经历了快速衰退的阶段。近年来,我部通过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长江江豚拯救行动,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种群的数量稳中有升,专项调查显示,2022年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约为1249头,首次实现了“止跌回升”,2025年恢复到1426头,进一步实现“稳中有升”,在长江武汉段、南京段等多处水域均可见到江豚戏水的景象。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长江江豚种群生存还面临着极端气候频发、人类活动影响等风险威胁,种群数量也仅仅是恢复到20世纪90年代的一半左右,极度濒危的状况还尚未根本改变,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持续做好长江江豚的保护工作,近期,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升级版的《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26—2035年)》,制定了十大拯救行动,下一步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自然种群保护,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涉水活动,全面清理残存的网具钓具,强化极端气候下的应急救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重要栖息地实施禁限航措施,开展自然河漫滩等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力争2030年自然种群达到1700头,2035年达到2000头。二是扩大迁地保护群体规模,加快建设江西湖口迁地保护水域,研究推动新建迁地保护水域,力争2030年迁地保护群体达到220头,2035年达到300头,为自然种群的补充和特定区域种群重建提供可持续种源。三是加快人工繁育攻关,充分利用科研单位的人才技术平台设施,组织协同攻关,突破人工繁育技术难点,构建人工繁育全链条技术体系,为扩大人工保种群体的规模和极端情况下的重要遗传资源保存提供重要保障。
中华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在长江出生,在大海生长,在江海之间洄游。正如您所说,中华鲟保护形势确实十分严峻,我们于2015年印发实施《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2015—2030年)》,持续推进拯救工作。一是加强了人工保种。为防止物种灭绝,我们建立了8家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场,目前共有人工保种处于或接近繁殖期的亲鱼3300余尾,还建立了不同年龄段的保种梯队。二是扩大了放流规模。为补充自然种群数量,2024年开始,我们进行大规模放流较大规格幼鱼,当年放流数量超过100万尾,2025年达到105万尾。同时,综合运用超声波遥测、网具监测、环境DNA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放流效果跟踪监测。结果显示,已有约12.2%的放流幼鱼通过长江口入海生活,幼鱼体长和体重都有明显增长,这些都表明大规模放流较大规格的幼鱼,能够有效补充中华鲟自然种群。三是开展了自然繁殖试验。在葛洲坝中华鲟传统产卵场开展播卵孵化试验,约10%的受精卵顺利孵出仔鱼;在宜昌胭脂坝水域通过人工营造自然繁殖条件,成功采集到了自然产卵孵化的中华鲟鱼苗,这些都为恢复中华鲟自然种群开辟了新途径。
目前,中华鲟仍然面临自然种群极度濒危、人工保种群体规模有限、繁育能力不足、海洋生活史保护有待加强等困难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保种—扩繁—多放—建群”的保护思路,会同相关地方和科研机构,持续实施规模化增殖放流,统筹推进种群自然恢复,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提高人工保种群体数量和质量,推进中华鲟“江—海—江”全生活史接力保种,建设中华鲟海洋人工保种基地,开展中华鲟生活史分段保种。加强人工保种亲鱼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中华鲟人工保种群体健康标准,提升放流个体的遗传多样性。二是持续开展规模化放流,适当增加大规格个体的放流比例,开展放流幼鱼营养强化和野化训练,提高放流幼鱼成活率和自然种群补充效果。三是摸清海洋生活史特征,完善中华鲟海洋生活史监测网络,加强超声波标记放流和监测,同时将卫星遥测、环境DNA监测、海区误捕监测等纳入中华鲟监测网络,掌握中华鲟海洋生活史迁移和分布规律,了解重点栖息水域生境条件,研究制定针对性保护措施。四是努力恢复自然种群,会同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进中华鲟产卵场修复,开展基于中华鲟自然繁殖需求的生态调度,深入实施自然繁殖试验,为中华鲟自然种群补充和恢复提供多元化途径。
第二,以权威数据为基础开展综合分析。先后赴10省(直辖市)30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研讨和书面访谈。在生态方面,系统对比分析历年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5年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梁子湖、滇池6个典型湖泊水生生物资源,以及中华鲟、长江江豚2个旗舰物种专项调查数据,力求客观准确反映水生态演变轨迹与趋势。在社会治理方面,通过大数据比对、问卷调查、典型案例整理等多种方式,重点分析了禁捕执法监管、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等数据情况。
评估结论显示,后五年是巩固提升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成效的关键时期,也是拯救中华鲟、长江江豚和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的重要窗口期。我们建议,未来要正确处理好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整体与局部、管理与服务等关系,进一步健全政策协调、工作推进、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等机制,推动长江十年禁渔行稳致远,取得新的扎实成效。要在加强联合执法和做好安置保障的基础上,逐渐把工作重心和发力重点转移到水生生物保护及其重要栖息地修复上来,提升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水平,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提高。进一步扩大长江十年禁渔的综合效益。
长江特有鱼类是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是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重要载体,对维系生态链完整、保障生态功能发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历史记录数据,长江流域共有特有鱼类194种,其中127种局限分布于上游水域,这里也是特有鱼类的核心栖息地。根据全流域监测网络数据,禁渔五年来,长江特有鱼类总体呈现出“种类增加、资源增长、态势向好”的良好格局,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物种多样性持续提升,分布范围逐步拓展。2021—2025年,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较禁渔前增加25种。此前因过度捕捞、栖息地被破坏导致一度十分罕见的鳤等物种,开始逐步回归监测视野,物种分布的连续性显著改善,说明禁渔为特有鱼类提供了稳定的生存空间,有效扭转了物种的衰减态势。
特有鱼类资源的增长,不仅是物种本身的恢复,更反映了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正在不断好转,对长江生态修复有三方面重要意义。一是筑牢生态系统功能根基。特有鱼类占长江鱼类总数的43%,在水生食物网中占据不同生态位,构成了复杂稳定的营养结构。比如,底层特有鱼类可调控底栖生物量,植食性特有鱼类能抑制藻类过度繁殖,这些生态协同作用可有效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二是体现区域生境改善程度。特有鱼类对栖息地的水质、水文、底质等环境要素高度敏感,尤其是上游127种局限分布的特有鱼类,其种群恢复直接证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实质性、系统性改善。三是反映长江禁渔具体成效。特有鱼类资源的恢复,是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重要栖息地、强化增殖放流等多个举措协同发力的结果,直观反映了长江十年禁渔这一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执法协作机制,压实沿江各地属地责任,持续加强常态化联合执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重点打击地下利益链条,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不让非法捕捞反弹回潮。一是强化督促整改,针对问题多发水域,持续开展暗查暗访,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反馈评估”的闭环管理,以“钉钉子”精神和“拔钉子”的决心,针对每个问题点逐一研究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非法捕捞滋生的土壤。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相关省和直辖市查漏补缺,消除视频监控盲区,优化智能识别预警识别算法,从“被动响应”转向“精准预警”,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效能。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典型案例的剖析和以案说法,生动深入阐释禁渔的重大意义和非法捕捞的危害,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监督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禁渔执法的监管防线,组织引导垂钓爱好者等相关群体自觉遵守禁渔政策,凝心合力共同保障长江十年禁渔行稳致远。
禁渔五年来,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保护修复的效果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首先是鱼类资源恢复向好。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为2.4千克,这意味着长江干流的“鱼类密度”已经恢复到了禁渔前2020年的2倍,鄱阳湖、洞庭湖等6个湖泊的鱼类单位资源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太湖,为禁渔前的2.3倍。其次是物种多样性水平稳步回升。在物种种类上,禁渔后监测到的土著鱼类种类数比禁渔前增加43种;在种群结构上,年龄结构更优化,小型化趋势有所缓解,平均体长增加了10.7%。第三是重点保护物种有所恢复。除长江江豚外,其他一些重点保护物种资源状况也有所好转。比如,禁渔后新监测到四川白甲鱼、滇池金线鲃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时隔20多年后,2024年、2025年相继发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胭脂鱼、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川陕哲罗鲑自然繁殖。第四是区域性代表物种资源增加。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设立了长期监测断面,2025年这里的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为94.8亿粒(尾),是禁渔前的7.1倍。长江下游刀鲚汛期单位资源量为31.5千克,是禁渔前的7.5倍。特别值得欣喜的是,时隔30多年在长江中游发现了鳤的产卵场,时隔20多年在重庆江段发现了自然繁殖的圆口铜鱼鱼卵,在赤水河发现了鳗鲡的自然生存。五是栖息生境稳中向好。长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从2020年的96.7%,提升到了2024年的98.6%。水质改善不仅降低了人工修复治理成本,也提升了流域水生态安全水平。
虽然长江十年禁渔已经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是长江生态系统全面恢复依然任重道远。在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的背景下,有关各方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未来五年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将继续呈现逐步恢复趋势,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将不同程度进一步提升。少数开发强度较大、水体连通性较差、生境破碎化明显的水域,可能需要长时间和大力度地人工修复才能逐步恢复;长江干流,部分重要支流,洞庭湖、鄱阳湖等通江湖泊,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望稳步提升;2017年率先试点常年禁渔的赤水河,目前已经连续4年保持在“良”的等级,未来有可能率先提升至“优”的等级。
长江十年禁渔涉及执法监管、渔民安置、资源保护、生态恢复、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目前已经从全面攻坚进入到巩固提升阶段。结合我们日常调度和中期评估等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挑战。从禁渔工作本身看,主要体现在随着资源恢复,非法捕捞诱惑在加大,对执法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少数退捕渔民还需要针对性持续帮扶;中华鲟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还有不少难题有待进一步突破。从长江生态系统来看,当前仍然处在“大病初愈”的恢复阶段,其保护修复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统筹推动解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地坚定不移持续抓好落实。在总体思路上,我们将继续查找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属地责任上下功夫,稳定禁捕管理秩序,推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升。在工作方法上,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有机统一,坚持短期举措与中长期任务相贯通,聚焦禁渔工作的核心难点与关键环节集中发力。在重点举措上,主要从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着力加强联合执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有组织、链条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同时,也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参与,切实维护好禁捕管理秩序。二是着力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安置保障措施与普惠性民生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动态精准监测,做好帮扶救助服务,拓宽就业致富渠道,激发退捕渔民的内生动力,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着力实施拯救行动,集中攻关突破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旗舰物种保护瓶颈,缓解重点物种濒危程度,优化拟建重大水利工程技术方案,试点推进江湖连通,持续加大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力度,努力提升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四是着力推进保护工程,编制“十五五”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一批珍稀物种保护、重要栖息地修复等重大工程,加强水生生物调查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禁渔工作整体提质增效。五是着力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统筹,深化协同联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各项任务。
所谓“鱼多了”、“鱼大了”等现象,确实是长江沿岸很多人的直观感受。作为科研工作者,我们对这种现象进行过系统分析,除了禁捕水域鱼类自然增长因素以外,主要还有三类情形。一是增殖放流或养殖逃逸的鱼类,进入禁捕水域会导致鱼类总量变多,时间长了个体增大,这些主要是常见的经济鱼类,容易出现在一些相对封闭且水体较小的湖泊水域。二是一些鱼类因特殊水文条件吸引,或因洄游、索饵、繁殖等习性驱动,在局部水域、特定时间产生暂时性聚集现象,也会显得“鱼多了”,一般出现在闸坝泄水形成的激流区域或河口水域。三是在无捕捞威胁的环境下,野生鱼对人类活动的警惕性降低,更敢于靠近岸边进行觅食;加上人们长期投喂形成稳定的食物源,吸引鱼群长期驻留,也会形成“鱼多了”现象。
我们研究认为,总的来看,“鱼多了”现象是非常值得高兴的积极信号,说明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措施是有效的。我们也注意到,网上有声音认为有的地方似乎鱼太多了,对此有关方面也进行了专门研究,其实目前“鱼多了”现象很多还是局部的、暂时的“亮点”,尚未形成普遍的、长期的“常态”。在大型开放水体中,各种生物的种群数量和结构会在食物链作用下形成良性循环、相对稳定的健康生态系统,不会出现有些人担忧的“鱼大了影响水质”等情况。长江流域是一个江河湖海连通的超大型自然生态系统,水生生物资源、水域生态环境等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禁渔虽然消除了过度捕捞的影响,但生态系统功能还远未恢复到健康状态,鱼类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过程。“十五五”时期,要继续坚定不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着眼于流域的整体性和生态的系统性,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协同治理,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
长江十年禁渔涉及到沿江23.1万退捕渔民的基本生计,他们为长江大保护作出了重大贡献。落实好安置保障措施是做好退捕禁捕工作的重要基础,必须帮助他们不断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禁渔五年来,沿江各地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就业帮扶、优化创业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逐步增强退捕渔民的生计可持续性,帮助他们融入和适应新的生活,涌现出了“三姑娘”陈兰香等一批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典型,展示了退捕渔民通过自身努力开创美好新生活的广阔前景。中期评估和动态监测结果显示,建档立卡的退捕渔民均已按照规定享受了帮扶救助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指导沿江各地在稳就业、强保障、促转型上下功夫,落实已有措施,加强精准监测,推进政策衔接,帮助退捕渔民由“退得出、稳得住”转向“能致富、有奔头”。一是千方百计兜牢民生底线,开展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强化分析研判预警,统筹落实低保、特困救助等全方位精准化的帮扶救助,推进现有安置保障措施与普惠性民生政策有效衔接。二是用心用情强化就业帮扶,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一对一”评估就业能力,针对性衔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实用的技能培训,实施就业帮扶“暖心行动”,统筹推送介绍公益性岗位,促进稳岗就业。三是多措并举拓宽增收渠道,因地制宜拓宽农渔业就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持续增收致富。
